公司裁员,以我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
宁波市律师网
2025-04-01
针对您的问题,公司不能以员工试用期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法定程序。在您的情况下,公司声称您违反了规章制度(提前就餐),但考虑到您所在部门CNC的实际吃饭时间与所谓‘职能部门’的规定不符,且此习惯从入职开始持续,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显失公正。至于事后追加的警告处分,若未经您本人签字确认,其合法性亦存疑。因此,公司的做法可能违反了《劳动合同法》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您应:1. 拒绝承认未经签字的警告处分,并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。2. 咨询专业律师,评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,准备劳动仲裁或诉讼材料。3. 若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除,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恢复劳动关系、支付工资损失及赔偿金。4. 保持冷静,避免与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冲突,依法维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对公司裁员决定有异议,您可采取以下措施:1. 收集证据,包括部门吃饭时间规定、同事证言等,证明您遵循的是部门规定。2. 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,表达异议并要求合理解释。3. 若沟通无果,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,申请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经济补偿。4. 必要时,寻求法律援助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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